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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個好友來找我,他最近卡到官司,我開玩笑的說:「你應該去找律師才對,不應該來找我。」

他說:「律師也找了,但是這個官司是沒來由的。」說明官司的來龍去脈,還真的是很無辜,但是卡到是刑事,就變得嚴重了。

我說:「帶我去看你阿公的骨灰。」

他說:「我阿公已經撿骨了,已經撿起來了,還會有問題嗎?」

我說:「去看了就知道了。」

挑了一個早上,到他家的墓厝,裡面有八門,排排放好,他一看都傻了,骨灰裡面參雜著鐵絲,鐵絲都燒得好細好細,和骨灰和在一起。

我說:「你阿公怎麼會舒服?不找你們才怪。」

花了快八小時,才把骨灰和鐵絲分開,再封罈、蓋好,放回原位,不久,朋友就判無罪,證據不足。

另一起,一個徵信社的老闆來找我,也是官司纏身,而且纏得很厲害,我說:「你爸爸的骨灰有問題。」

他說:「已經撿了耶!」

我說:「去看看吧!」

他帶我去看,一開,骨灰一倒出,裡面夾雜了六個釘子,而且還蠻長的,他一看也傻了,處理完,他的官司也落幕了。

還有好幾起類似的案件,所以,撿骨是非常重要的,撿的好、撿不好,影響後代子孫非常的大,而不撿、風水改了,或是墳出狀況了,更糟。所以撿骨一定要找對人,不是就隨隨便便從墓地裡挖出來、燒了就沒事了,一定要找對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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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